3歲那年,倆人因長期吵鬧,甚至拿刀相向,女方堅決要離婚,而我這個爸呢,是堅決不離,最終鬧上了法庭,爭奪撫養權一案是我人生最早的一次官司經曆。

因孩子年齡尚小,判給女方,男方付每月30元撫養費,有探望權。

自此,這場鬧劇……還沒有結束。

記憶裏有個場景使我終身難忘,不知道那是幾歲,我長成什麼樣兒,隻記得那一天,我們三在自己的家裏,滿房間都是紅紅的血,我就蜷縮在床邊的一個角落裏,瑟瑟發抖。長大後,我看見我爸後背上,從上到下,左右斜刀的疤痕,整齊的排列在他的背上,我不敢問。我媽說,那就是那次我記憶裏都是血的房間裏,發生的事,是我媽趁我爸喝酒睡熟後,用白天磨好藏在床底下的菜刀親手砍出來的。她說,當時經曆家暴,由於自己身材矮小,根本無力抵抗,性格倔強的她就策劃了這一切,準備在他熟睡後砍死他,結果我爸命大,公安機關到家裏,他也沒有開門指控我媽,後來我爸逃過一劫,我媽也順便逃過一劫。

除了我爸背上的刀疤藝術,還有我媽胳膊腿上各種疤痕藝術。我媽的右手從小手臂到手腕處,有一條長長的疤痕,至今那隻手都不是直的,她說,也是在跟我爸日常搏鬥中,從我家二樓要跳下去逃走時,不慎摔到了一樓,胳膊腿全部骨折造成的。

除了自己的家裏,姥姥家,大舅家,奶奶家,都是他們的戰場,回憶裏不是手舉菜刀,就是我媽頭破血流。

從小,我就聽不得別人喊我全名,因為每次我爸來我姥家看我,都是喊著我大號用他那一米八大長腿追著我跑,我害怕極了,因為他不僅打我媽,也打我。

記憶裏一次挨打,是在我家外走廊的樓梯上,被一雙堅硬的大皮鞋踢著,拎回家後皮帶也上了戰場,我媽說,結婚時我爸不喝酒,後來喝了酒的他,半夜回家都會扇我兩個嘴巴給我扇醒,我並不記得全部,隻知道看見他,就心跳加速,感覺看見了惡魔,恐怖極了。

我姥和我媽說,小時候,我每看見我爸,都滿臉颯白,嘴唇無色,現在說來,我都還清晰的記著那種恐懼,那是我的世界末日。

有一次,我爸去學校接我,他表達著想複婚的想法,我感受到他的誠意,回去後,做我媽工作,讓她跟我一起去奶奶家吃飯,那天晚上,我媽被茶缸蓋打的頭破血流,那一次,我感受到奶奶的冷漠和無情,回到姥姥家,媽媽清理傷口時,我愧疚極了,都是我害的,我不該讓媽媽去。

從那以後,我開始在心裏培養恨的種子,暗暗發誓,十八歲,我一定抱著煤氣罐去炸掉那個房子,同歸於盡。

就快成人禮的一年,我跟我媽提起他們,我說我恨透了我的姓和這個名字,成人後,我第一個想幹的事,就是去炸掉他們,同歸於盡,話語間充滿了一個孩子對那群人的恨。我媽卻用一句話,輕描淡寫的抹去了我默默培養的恨意“兒子,不值得,你的命比他們值錢,人在做,天在看。”

我從未想過這句話居然有這麼大的威力,它讓我看到一個弱小,無數次受到傷害的她,她都不恨,內心那麼強大,那麼豁達,我還有什麼資格恨?

我所有的恨意,都來自於想保護我媽,她都能放下,我還有什麼放不下的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