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四章 我身邊的他們(九則)(2 / 3)

他說——那老兄穿得板板正正,腰裏夾著個包。一上來就讓我快開,路上都是車,誰敢開快了呀?這哥們說,誰要不服你就撞他,撞壞了我來負責。知道我是誰嗎?××長的秘書!我一看他那派頭,還真不小。我心說,你他媽愛誰誰,別說是秘書,你就是××長又關我屁事。我開我的車,不幹犯法的事,誰也不能怎麼著我。到了一個路口,排了很長的隊,那位“秘書”說,別管他,闖過去。我說,那不行啊,闖紅燈要罰200元錢呢!“秘書”說,沒關係,警察們誰不認識我?見了我都得給我敬禮。我心想,靠,敬禮算什麼,警察扣我駕照時還給我敬禮呢!

乞討者

一個安徽婦女帶著自己的孩子到長春來討生活。剛開始時她撿破爛,後來又賣小食品。一天,她帶著女兒在人民廣場附近走,見到不少髒兮兮的湖南小孩兒,專門抱路人的大腿,不給錢就不撒手,路人避之不及,趕忙拿幾毛錢了事。她在旁邊仔細查著,發現有個孩子一天竟能討到好幾十塊錢!

她立刻想到,自己的女兒也可以從事這個既輕鬆又掙錢的行當。回到家裏,她就對女兒進行了一番化裝,臉上抹幾道灰泥,換上一件打了補丁的衣服,並告訴女兒訣竅:專門揀那些衣著幹淨、腋下夾著包的人或者青年情侶去糾纏,他們臉皮薄,即使不給錢,也不能把你怎麼樣。女兒不願意去,她狠狠打了她幾個嘴巴,說,你和你弟弟都要上學,拿什麼交學費?反正誰也不認識誰,有什麼丟人的?

她把女兒領到人民廣場附近地下通道的入口處,自己躲在遠遠的地方看著。女兒忸怩了一會兒,終於走向一個行人……一個上午時間,9歲的女兒討了20多元錢,相當於她整整兩天的收入!她很高興。下午的時候,女兒接著“出工”,她心情愉快地在馬路這邊監視著。一個紅燈亮起,她眼前排起了長長的車隊。車隊過完,女兒不見了。她以為女兒肯定是去追某個路人了。又等了半天,女兒還是沒出來。她急忙跑過去看,哪裏還有女兒的影子!

女兒如同一滴水,消失茫茫人海中。她不知所措,坐在地上號啕大哭!有人指點她:“趕緊去派出所報案吧。”她來到派出所,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說著,幾欲昏厥。正好一個記者來派出所采訪,目睹了她哭訴的全過程。第二天的報紙上在頭版刊登了一篇報道,題目是:“狠心母逼女兒乞討,丟女兒後悔不迭”,旁邊配了一張現場感極強的照片。

這件事過去很長時間了,也不知道,她的女兒找到了沒有。

賣礦泉水的

我家在高速公路入口處。我上夜班,每天淩晨下班時,總能在家門口看到一個臨時攤位。上麵擺著礦泉水和香煙。看攤的有時是個年輕的少婦,有時是個小夥子。我猜測這可能是一對小夫妻。白天是見不到他們的。反正每天下班總能見到他們,也不知道他們是什麼時候來的。深夜時分,進城的車輛都要經過這個出口,攤位就做這些人的生意。

無論什麼樣的天氣,他們總是雷打不動地出現在這裏。天上飄雨的時候,攤主就打一把傘,來回踱步;刮風的時候,攤主就瑟縮在棉大衣裏,蓋住頭和身子。我從出租車上下來,總能看到幾個等活的出租車司機跟攤主閑聊。大家都很悠閑的樣子。我偷偷替那對小夫妻算過帳,一瓶礦泉水滿打滿算也就掙5毛錢,一盒香煙也超不過這個數。

有一次,我的同事做了個都市夜生活的選題。我就建議同事采訪一下這對小夫妻,沒準能挖出很新鮮的東西。同事托我先跟他們打個招呼。於是,下了班,我直奔看攤的小夥子,說:“我讓記者采訪一下你好嗎?”小夥子愣了一下,緊張地說:“我明天就不擺了,明天肯定撤攤!”哦,他誤解了,大概以為我是要曝光他的無照經營或者占道經營。我忙解釋:“我們就是要素描一下都市人真正的生活,絕對不會影響你的生意。”誰知道他一聽更緊張了,作勢收拾東西要走。幾個出租車司機過來幫腔:“你們這幫記者真是的,人家不偷不搶,就賣幾瓶水掙點小錢,何必呢?有本事你們去揭大貪汙犯!”得,越解釋誤解越深。我隻好訕訕住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