般若放光分第一(1 / 1)

【分義】諸佛說法,本無定相,以諸法空相故,既隨處是 法,不離坐臥行住,應機而啟,何須言語音聲,在在般若,處 處放光,豈肉眼可得而見哉!自食時至敷座而坐一段,即以六 波羅蜜行化,如乞食者,教布施也;著衣持缽者,教持戒也; 次第乞者,教忍辱也;收衣缽洗足者,教精進也;敷座者,教 禪定也。一切皆般若也,此乃世尊不開口之說法,放如是光而 人不見,獨須菩提知機而啟請,機者,乃在座諸眾恰到當機之 時,如聞此法,必可領悟,正法會之因由也。又此經所說,偏 重金剛般若之用,故開首一段,即是表用,雖然,用隨體立, 體由用顯,言用則體在其中矣。

如是我聞,一時佛在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,與大比丘眾千 二百五十人俱。爾時,世尊食時,著衣持缽,入舍衛大城乞食, 於其城中次第乞已,還至本處。飯食訖,收衣缽,洗足已,敷 座而坐。

【注釋】此經以無住為宗,正顯般若智用之相貌,故以降 伏為綱宗。但般若無相,惟藉行住坐臥以顯,顯者,領會之意 爾。會則處處風光,在在般若,翠竹黃花,盡通人意,不會則 越說越糊塗。試觀世尊於說法前,匆忙此一段,依事而論,究 與本文何關。不知六波羅蜜門,盡已釋入,放此無相之光,見 此光者,即證得金剛如幻三昧。是世尊已說真如般若竟,更何 必再啟言說。夫般若者,乃用於恰恰當機之處。眉言目語,本 無聲音,對方亦不必以目見,不必以耳聞。接此機者,其先一 須菩提乎!但說法者為度眾生,聞法者亦不忘眾生,須菩提雖 已明悟世尊之旨,而普利群眾,仍待啟請。明知無法法,且說 不可說,正不妨一說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