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四章 三日時間
“憑什麼?”宋漣漪有些好笑:“就憑你們擾亂公堂,幹擾案情,這兩個由頭都夠讓你們蹲大牢了。”
這兩個婦人莫不是腦子被驢給踢了,這麼要緊的事,讓她們當過家家似的。
“你們二人找來偽證,又讓人汙蔑宋姑娘,實屬居心不良。”府衙大人雖然很想找宋漣漪的不痛快,但還是是非分明的:“本官現在合理的懷疑,這案情是否與你二人也有一定的關係。”
林氏哪知道什麼案情啊,讓她害宋漣漪她一定第一個衝出去,但是害別人她可是一個膽兒都沒有的!
林氏趕緊地搖頭求饒:“大人,大人明鑒啊!我隻是一個小小婦人,怎麼可能有害人的心思?!”
“可你方才不就想害宋姑娘?”府衙大人毫不留情地戳穿:“據本官所知,她還是你的侄女。”
這話可比什麼都有信服力,周遭的人都開始說她居心不良,心懷叵測。
林氏咬咬牙,指著林母:“大人,這是我嫂嫂,她的孩子前些天被關入了大牢裏,罪名也是因為我那侄女,所以民婦才以為,這事情也定和侄女脫不了幹係的!”
無形中又給她加了一樁罪?宋漣漪心中嘲諷,林氏這是斷定自己不敢在這麼多人麵前毀自己的名節吧?
這種事,確實是不好說,但她一個新時代的馬克思主義教育下的女性,怎麼可能畏懼這點人言?
“大人,是她那侄子罪有應得。”宋漣漪毫不畏懼,挺直了背脊把事情一一地道來,麵不改色心不跳,反正顧大哥還在側廳等她,她不能在林氏她們麵前露怯。
周遭聽完她這番話的女人,哪個不是義憤填膺?
“什麼坐牢什麼委屈的,我瞧著就是活該!這年頭的親事,哪還有強買強賣的?”
“就是,要說介紹給人家當夫婿,不如說是覬覦人家小姑娘的錢財,瞧著人家小姑娘能幹!”
“怎麼會有這麼不要臉的,惡人先告狀!”
百姓紛紛地議論起來,來圍觀此事的人愈發的多,不過也有離開的,怎麼審了半天,戲子一案還是沒什麼結果?還不如第二天聽那說書的說呢。
府衙大人有些怒意,讓人把林氏二人都給攆出去,不允許再靠近公堂附近,而林夭則是要在牢獄之中多待一段時日了!
林母一邊大罵著宋漣漪,一邊被人拖走,不一會兒就跟林氏扭打在了一起。
回過神來,府衙大人這才想了個主意:“這樣吧宋姑娘,你說你是無辜的,那本官給你三日的時間,你若是找不出這真凶,此案再審,如何?”
府衙大人也實在沒轍了,提供上來的訴狀和證物,沒一個是有用的,連那羊脂玉的鐲子,都還是個贗品!
這事,分明是有心之人,想要嫁禍給宋漣漪!
三日?宋漣漪點了點頭,三日夠用了。
“多謝大人!”
府衙沒有多拘留宋漣漪,而是放她回去了,隻是此案尚未了結,她一出現在大街上,百姓們都避之不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