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章 名聲大噪(1 / 2)

“《夢想之聲》四強出爐,冠軍花落誰家,我們拭目以待!”

“一首《永不失聯的愛》驚豔全場,溫婉高分晉級四強”

“《夢想之聲》四強選手塵埃落定:王陽、薑蓉蓉、溫婉、李天海,究竟誰能笑到最後?”

“兩首原創歌曲,神秘詞曲作者究竟是何人?”

“溫婉或成最大黑馬,原創歌曲層出不窮。”

……

隨著《夢想之聲》八進四比賽的結束,網絡上迅速傳遍了各種與比賽相關的新聞。

其中一些新聞標題更是吸引著人的眼球。

“《夢想之聲》八進四:溫婉憑《永不失聯的愛》征服全場!”

“溫婉一曲《永不失聯的愛》爆紅網絡,網友:天籟之音!”

《永不失聯的愛》這首歌在一夜之間火遍了全網,無論是在微世界社交媒體平台,還是在炫影、視玩等短視頻軟件上,都頻繁出現在人們的視線中。

在《夢想之聲》的短視頻官方賬號上,溫婉演唱《永不失聯的愛》的現場視頻獲得了極高的關注和熱度,點讚數直接突破五十萬,這一數字無疑證明了溫婉的出色表現和這首歌曲的強大吸引力。

評論區也熱鬧非凡,多達4W+的評論數量顯示了觀眾們對這首歌的熱愛和認同。

“我已經單曲循環10遍了,你們呢?”

“因為這首歌,剛把《夢想之聲》刷了一遍。”

“友情提示,溫婉的《好久不見》也是原創,非常好聽。”

“他們都在誇歌,我來誇一下顏值,太美了。”

“心動了,不僅是歌,也包括人。”

“最喜歡裏麵的一句話:你給我永不失聯的愛,我想他了。”

“這首歌好聽是好聽,就是費酒費煙。”

……

看過視頻的觀眾們紛紛留言,表達對溫婉的喜愛和支持,同時也分享了自己對這首歌的感受和理解。

其中一些評論確實有些不同。

“歌曲哪裏能夠下載啊?聽不夠。”

“此處@企鵝音樂,有好歌啊,快買。”

“@企鵝音樂,@悅耳,@樂動音樂,@魔音,先下手為強啊。”

“哪個音樂軟件有溫婉這兩首歌,直接辦會員。”

……

溫婉在通過《夢想之聲》海選之後,就與節目組簽約過一個節目錄製合同,其中規定了節目組與溫婉雙方需要履行的權利和義務。

其中關於選手在節目錄製中所演唱歌曲的規定如下:

在音樂節目中,如果選手翻唱了其他歌手的歌曲,原曲版權的使用許可問題由節目組解決,那麼該翻唱歌曲的版權確實屬於節目組,後續翻唱作品發表後,所獲取的經濟利益也歸節目組所有。

選手演唱的原創作品版權歸屬於原創者,選手作為創作者或原創表演者,擁有對自己創作的音樂作品的所有權和控製權,節目組和製作方也應該尊重選手的創作版權,確保在節目中合理使用選手的作品,避免侵犯其版權利益。

關於《夢想之聲》為溫婉提供了一個發表作品的舞台這一點,節目確實為她提供了一個展示自己音樂才華的平台,讓她出名了,歌也火了。

但這並不意味著《夢想之聲》節目組有權隨意使用或控製選手的原創作品,選手仍然保留其作品的版權,有權決定作品的使用方式和範圍,但是節目組可以從所有在節目錄製過程中的原創歌裏獲取50%的版權分成,這是行業規矩。

至於節目組在溫婉不同意的情況下,直接將其音源上傳到音樂軟件的現象根本不可能存在,龍國對版權有著嚴格的法律規定和執行力度。

根據龍國的版權法,隻要作品在版權協會的網站上進行過注冊,那麼任何組織或個人在未經創作者授權的情況下,都不得複製、發行、表演其作品,這包括音樂、文學、藝術等各個領域的作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