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初賣了我的父母在我有錢後找來(1 / 3)

知道我給表弟買了房子之後,我親生父母殺到我家要求我必須給弟弟也買一套,還要負擔弟弟婚禮的開銷和一輛代步車。

揚言我要是不這麼做就去我單位鬧,還要去法院告我。

完全忘了當初他們曾以五萬的價格把我賣給一個四十歲的家暴男。

我笑了:“生而不養斷指可還。”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1

進小區門的時候,我感到保安看我的眼神意味深長。

直覺告訴我哪裏不對,還沒走出電梯就聽到樓道裏鬧哄哄的聲音。

我以為是家裏出了什麼事,快步來到門口,卻發現我家門大敞著,裏麵除了我男朋友之外,還有另外三個人。

看到那三張臉,我隻覺腦中一道晴天霹靂炸開來。

那是我這輩子都不想再見的父母和弟弟。

此刻我的父母大喇喇坐在我家的沙發上吆五喝六,而我那個被父母嬌養著長大的弟弟正在我的臥室裏,擺弄我工作用的高清航拍無人機,好幾次將它無故砸在地上。

我還沒來得及開口阻止我弟,我生理學意義上的母親梁紅梅,已經跳到我麵前,狠狠地指著我,潑婦一般的叫罵道:“你這個賠錢貨,你弟的終身大事都還沒著落,你不想著幫扶你親弟弟,居然跑去給你表弟買房子!!!”

我理都沒有理梁紅梅,轉臉問我男友宋野:“是你帶他們來的?”

“我就想著他們是你父母,沒必要鬧得那麼僵。”

宋野一邊回答我,一邊安撫梁紅梅,“阿姨您先消消氣。”

梁紅梅沒有因為宋野的安撫收聲,反而叫的更大聲了:“我生下來的女兒對我們老兩口一毛不拔,反而給她表弟買房,你說讓我們怎麼消氣?”

梁紅梅的聲音很大,引得樓上樓下的鄰居都站在門口看熱鬧。

她見人多,更來勁了:“你這個不孝女,我們生你養你容易嗎,你居然胳膊肘往外拐!你趕緊給你弟也買套房,還得負擔你弟結婚的所有費用外加一輛代步車,不然今天這事沒完!!!”

我學的法律,畢業之後很努力才成為律師,我們這個行業口碑很重要。

宋野沒想到我的父母會不顧及我的顏麵,在這麼多人麵前大吵大鬧,忙上前說道:“阿姨有話我們關上門好好說。”

當初我給我表弟買房的時候,我父母就找過我,隻是我壓根就不搭理他們,直接微信電話拉黑一條龍。

他們這才又找到了我的小區。

他們是知道我的態度的,知道好好說從我這裏撈不到好處,我父親池振東一把推開宋野道:“你是誰,有什麼資格管我們家的事情?”

宋野估計長這麼大都沒有被人這麼對待過,臉上一紅:“我……是小魚男朋友。”

梁紅梅聽完一把拉住我,將我使勁往她那邊拽:“癩蛤蟆也想吃天鵝肉,我已經給小魚說好親家了,人家答應給二十萬彩禮呢!”

宋野急了:“二十萬彩禮,我也能出的!”

我父母上下打量起宋野,這才注意到他渾身上下穿的都是名牌,立刻坐地起價:“二十萬就想娶我女兒,我女兒可是名牌大學畢業的大學生……”

我實在是無語:“你們討論這些經過我同意了嗎?”

梁紅梅怒了:“我生你容易嗎,我要點彩禮你還不樂意了,早知道當初就不該把你這個胳膊肘往外拐的賠錢貨生出來!!!”

我和他們一起生活了十六年,清楚他們有多不可理喻,直接抓起電話:“110嗎,我要報警,有人私闖民宅。”

2

我父母和宋野都沒有想到我會報警。

警察叔叔來的時候,他們都懵了,尤其是我父母:“我們是她爸媽,怎麼就私闖民宅了?”

得知私闖民宅的是我的父母,構不成犯罪。

警察叔叔準備聯係居委會和物業來調解。

我沒有給警察叔叔找人調解的機會,直接開口道:“他們不僅私闖民宅,還涉嫌故意毀壞我的無人機,根據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,故意毀壞公私財物,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罰金;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的立案標準是5000元,我的無人機價值兩萬,有發票有付款憑證,已達立案標準,我要報案。”

小時候,我弟弟池硯仗著父母幫腔經常打罵我,在他眼裏我就是個可以隨意打罵的玩意,他在我麵前自帶一股優越感,見我居然敢告他,火氣“噌”地一下就竄了上來,想也不想,拎著無人機就朝我砸了過來:“賤貨居然敢告我!!!”

無人機擦著我的側臉撞到牆上,摔的粉碎,我的臉頰也被劃出了血口子。

好吧現在不光毀壞他人財物,還弄傷了我的臉,我抬頭望向警察叔叔肩頭正在拍攝的執法記錄儀:“你們都看到了,我現在除了要告他毀壞我的財物,我還要告他毆打辱罵他人。”

梁紅梅聽完直接跳起來,撕扯我:“你是我生的,別說你家裏的東西了,連你這個人都是我和你爸的,我和你爸的就是你弟的,你報什麼案?”

池振東也道:“就是,還毆打辱罵,就這麼點破傷口也能算毆打?!!警察同誌千萬不要聽她瞎說!”

警察叔叔控製住我弟池硯:“現在以涉嫌毀壞他人財物毆打辱罵他罪逮捕你,你有權保持沉默,但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將作為呈堂證供。”

我爸媽這下才慌了神,追著警察叔叔:“我們是她爸媽,這是她弟,我們是一家人,你們這是幹什麼,怎麼隨便抓人?”

警察叔叔很是無奈地看了我一眼,我竟然從眼神中看出了幾許憐憫:“受害人也需要隨我們一起去錄口供。”

我點了點頭,然後對宋野伸出了手。

宋野以為我想讓他陪我,想要來拉我的手。

我躲開:“鑰匙還我。”

宋野是我讀書時的同學,他雖然家庭條件優渥,卻從來沒有瞧不起我這個靠獎學金過活的窮學生,約會的時候也會遷就我放棄米其林選擇大排檔,我本以為我們是三觀契合的,所以才會將家裏的鑰匙給他。

而距離我給他鑰匙,到我收回鑰匙,也不過一個禮拜時間。

宋野不可思議地望向我:“為什麼?”

3

小時候,我父母不僅不給我飯吃還肆意打罵我,即便我的成績比弟弟好依舊讓我輟學承擔所有家務,甚至想把我賣給個四十來歲的光棍當媳婦。

這些我都和宋野說過,他卻問我為什麼!

我冷冷地道:“我說過我這輩子都不想見我父母,你卻給他們開門讓他們進我家門,分手吧!”

宋野慌了:“我隻是不想你一直活在仇恨裏,他們畢竟是你的親人。”

我笑了。

隻是那笑容比哭還難看:“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這麼簡單的道理你都不懂嗎?”

宋野還在喋喋不休:“我這都是為你好,你現在年輕容易衝動,我隻是不想你以後後悔!”

我已經搶過他手中的鑰匙,關門送客一氣嗬成:“你這麼聖母怕是樂山大佛都得起來讓你坐吧!!!”

坐到了警車上,我的心情依舊久久不能平複。

我想起小時候,我用凍著紅腫的手洗衣服做飯,動作慢一點就要挨罵,弟弟池硯卻可以躺在母親梁紅梅的懷裏吃零食,我隻是拿了一塊池硯不小心掉在地上的糖,父親池振東就對我拳打腳踢罵我餓死鬼投胎。